第一次看见诗诗,是《聊斋》中。美狐仙着一袭白衣,浅笑优雅。只是看了,便记住了。后来,因为喜欢仙剑和胡歌,看到了龙葵。蓝得干净,红得张扬。那种美是从内而外散发的。开始关注一个人其实就那么自然,知道她从小学芭蕾,知道她其实也是挺爷们的姑娘,知道她其实也是吃货,知道她和自己一样是回族而高兴。
因为她才开始看桐华的小说《步步惊心》,所以后来喜欢古言直至喜欢一切与古风相关的事物。但穿越的文只喜欢步步。
舞墨弄音,就是从舞文弄墨仿来的。名如其心,喜欢写东西喜欢听歌。最喜欢在一个有着如火一般的夕阳中听着歌,随手记录一些东西,不像写作文般费心思,就是写给自己看的,简单日记。小时候爷爷总在石桌上泡茶,每天早晨,每天下午。晨曦洒下,一半阴影一半淡金,茶水就在那里微微漾着。也许是福建盛产茶叶,所以大人都喜欢喝茶,也感染了自己。喜欢被埋藏在历史尘埃中的事物。
那么多的喜欢,会让一个人的气质改变。喜欢一个明星也是啊,像诗诗这样的,也会为她改变,甚至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自己。如果没有丝毫改变,如何能算更了解呢。
最后呢,来到诗舞大家庭就希望和大家一起前进。爱诗同盟们,带着爱与勇气,狮子团要前行喽!
好吧。。。这只是一篇心血来潮的随笔。不要吐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