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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∮诗迷水吧∮版规】入版必读!<试行完善ING...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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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3-16 18:33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【∮诗迷水吧∮版规】

请遵守此版版规。谢谢各位的支持。

一、凡被例入以下禁止规则的内容出现---------------删!屡教不改者封ID

1.讨论带有**、色情、迷信、暴力、边缘级,有损我国和我国**人以及的图片或者文字,转无聊新闻。

2.广告帖、不正当宣传、张贴有损他人的图片或者文字。

3.刷屏。

4.主题帖内容必须足25个字.(防止垃圾帖)

5.每人回帖最多只许连2帖(防止有些人刷帖子量).超过2帖的直接作扣分或删除回帖处理。

6.每人每天最多3篇主题文章,且每帖必须达到5个回复,违者删帖扣分。(即一个主题帖要有5个人回复方可另外再开帖)

7.灌水如:“哦”、“!!!”、“恩”、“晕”、“哇”、“顶”、“我倒”等简单词语
凑字如:“ 啊啊啊、呃呃呃、纯引用、纯表情 及 乱七八糟的标点符号”等毫无意义的回复
违者给予扣除2-4分的惩罚,如再违反直接删除该帖。(另:回帖字数少于5个字的将被扣除积分和金钱各5分以示惩罚..)

8.请不要开一样的帖,如果有了请不要发重复帖;发到原有帖里将以 纯引用 或 灌水 处理;一个星期以上的帖,可看不要回复,否则以刷金钱处理,删帖+扣钱+扣分

二、其他规则

9.在版内起哄吵架、教唆挑拨骂人、侮辱、诽谤他人,禁言!(请,以和为贵)

10.水帖每周一帖,开帖于早晨6点之后。奖励如下:
踩到诗诗生日310楼层.+10积分;
当日楼层.+10金钱;
节日楼层(当月节日).+5积分.+5金钱


12.本版内拒绝一切与诗诗直接或间接的比较帖,诋毁侮辱与诽谤更是不可,发现即删 恕不通知。


关于资料调查如QQ号之类。已经有开设1个帖了。
http://www.liushishi.cn/viewthread.php?tid=180&extra=page%3D1


违反以上任何一个者直接删除该帖,新手先警告。再进行扣分,屡教不改者封ID。


版规将不断完善....

BY  ゞ七喜泡饭~    嫣如

[ 本帖最后由 ゞ七喜泡饭~ 于 2010-4-3 10:47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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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3-17 20:36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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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5-20 00:0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定会认真遵守滴~~
支持诗网滴良好秩序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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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07-5-23 17:41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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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5-27 16:4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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